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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09]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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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1 | 路南街道肖王村肖王泾以南、院路路以北 | 3.2335 | 48500 | 商业 | 1.5 | ≤40% | ≤15 | 20% | 40年 | 6305(不含配套费) | 1200 |
详见台规条[2008]40019号。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如路桥区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应在路桥区注册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21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21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1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4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挂牌时间为:2009年4月13日9时至2009年4月23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壹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总额3%的契税;
3、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
4、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5、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银行账户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685128、82905169
联系人:沈先生、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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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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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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