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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计公告
长土拍(2004)0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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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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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经湖州市和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依法出让长兴县龙山新城区内G-A2、G-A3二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概况
地块编号 | 面积 M2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M | 绿地率 | 起拍价 (万元) | 商业 | 住宅 | G-A2 | 19980 | 住宅 | / | 70 | ≤1 8 | ≤1.5 | 50 | ≥48 | 1800 (设置保留价) | G-A3 | 36262 | 商住 | 40 | 70 | ≤24 | ≤1.56 | 50 | ≥36 | 3260(设置保留价) |
二、土地出让方式
G-A2、G-A3二宗地分别拍卖出让,拍卖的土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三、受让对象
本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县外具备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备设立开发企业资质条件的自然人和其他企业。
四、报名时间
1、G-A3宗地拍卖报名时间:
2004年8月5 日至8月25日上午11时30分止。
2、G-A2宗地拍卖报名时间:
2004年8月5日至9月8日下午17时止。
五、报名地点: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二土地市场所
六、报名有关事项
有意受让以上地块的受让对象,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汪到长兴县国士资源局土地市场所报名登汜,领取有关资料。报名时需分别交竞买保证金:G-A2单宗地块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G-A3单宗地块竞买保证金80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支票或汇票及现金)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转作定金后不再退还,没有竞得者保证金3天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七、报名、出让金缴纳、出让方式、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建设等有关规定,详见拍卖须知、出让地块规划指标控制、有关要求及详细规划附图。
八、拍卖时间
G-A3地块拍卖定于2004年8月25日下午三时整在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G-A2地块拍卖定于2004年9月9日下午二时整在国际大酒店五楼多功能厅(竞拍单位必须在下午二时前进场)。
九、土地拍卖由长兴县公证处进行公证。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方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0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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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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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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