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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土挂(工)告字[2009]8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十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宗地名称土地座落出让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资强度(万元/亩)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2009(工)-64煤山镇新安村工业用地2号地块煤山镇新安村18331(27.5亩)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35%<15%≥1005029029
2009(工)-65煤山镇新安村工业用地4号地块煤山镇新安村7469(11.2亩)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35%≤15%≥1005011912
2009(工)-66煤山镇新安村工业用地6号地块煤山镇新安村13203(19.8亩)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35%≤15%≥1005020921
2009(工)-67煤山镇新安村工业用地7号地块煤山镇新安村15968(23.95亩)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35%<15%≥1005025326
2009(工)-68夹浦镇环沉村工业22号地块夹浦镇环沉村513(0.77亩)工业(纺织业)≥1.0≥35%<15%≥1005088
2009(工)-69夹浦镇环沉村工业23号地块夹浦镇环沉村3328(5亩)工业(纺织业)≥1.0≥35%<15%≥100505010
2009(工)-70夹浦镇环沉村工业24号地块夹浦镇环沉村2070(3.11亩)工业(纺织业)≥1.0≥35%<15%≥100502910
2009(工)-71夹浦镇环沉村工业25号地块夹浦镇环沉村1384(2.08亩)工业(纺织业)≥1.0≥35%<15%≥100502010
2009(工)-72泗安镇工业15号新丰村地块泗安镇新丰村1152(1.73亩)工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35%<15%≥100501810
2009(工)-73虹星桥镇07年工业6-2号地块虹星桥镇厚全村4896(7.34亩)工业(纺织业)≥1.0≥35%≤15%≥100507410

  
  具体土地开发建设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25日,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25日16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向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8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报价时间分别为:
  
  1、2009(工)-64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
  
  2、2009(工)-65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05分;
  
  3、2009(工)-66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10分;
  
  4、2009(工)-67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15分;
  
  5、2009(工)-68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20分;
  
  6、2009(工)-69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25分;
  
  7、2009(工)-70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30分;
  
  8、2009(工)-71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35分;
  
  9、2009(工)-72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40分;
  
  10、2009(工)-73号地块:2009年8月17日8时至2009年8月27日15时45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等形式交纳,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长兴县招投标中心。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提交。
  
  3、本次公开出让委托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承办。
  
  4、竞得者必须按约定的工业行业、投资强度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范围。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帐号:1205270729000002932
  
  

联系方法:


  出让人名称: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05219
  
  承办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31265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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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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