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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镇土公2004第1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级批准,宁波市镇海区国土资源局定于2004年12月27日上午9时整在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对骆驼街道新城主干道南侧Ⅰ、Ⅱ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地块概况:

地块座落土地面积用途出让年限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起始价
骆驼街道。西大河西边,329国道东侧,规划新城主干道南边 。(南侧Ⅰ号)58181㎡住宅商业70/40 20M(5层)—50M(16层)≤25%≤1.8≥40%11350万元
骆驼街道。西大河西边,329国道东侧,规划新城主干道南边 。(南侧Ⅱ号) 59587㎡ 住宅 70 20M(5层) ≤25% ≤1.2 ≥40% 7800万元


  为有利于周边地块的整体开发,允许同时参与Ⅰ号、Ⅱ号地块的竞买。

  二、本次拍卖另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予成交。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三级以上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2、区国土局和区规划分局于2004年12月10日上午9时整在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召开地块情况说明会。

  3、有意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请于2004年12月22日前到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购领相关资料、填写竞买申请书(盖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携带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4、报名时,竞买人须缴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竞得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最后一期缴付的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报名后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

  6、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本次拍卖《竞买须知》。

联系方法:


  本次拍卖活动联系人:楼大周 何军达

  联系电话:(0574)86275369 86295120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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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土地拍卖补充公告

  我局于2004年12月7日,在有关媒体上刊登了“镇土公2004第13号”关于镇海骆驼街道新城主干道南侧2号地块土地拍卖信息。现对该信息作补充公告:镇海骆驼街道新城主干道南侧2号地块的起始价更改为7800万元,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人:楼大周 何军达

  联系电话:(0574)86275369 86295120

      宁波市镇海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宁波市镇海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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