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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国土告字[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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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06-A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报总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张地2006- A41 | 市区人民东路北侧 | A地块74535.3 | 商业 | ≤3.6 | ≤45% | ≥20% | 商业40年 | 23000 | 113724 | B地块136064 | 商业、住宅 | ≤2.8 | ≤35%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张地2006-A41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东二环路;南至人民东路;西至东苑路;北至张杨公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2月29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29日(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29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12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只有一人报名者,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10年12月22日9时至2010年12月31日16时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挂牌;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报名者,则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让,现场竞价时间定于2010年12月30日14时30分开始;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以上报名者,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10年12月30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七、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人民币)
开户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
账号:800011642101018(人民币)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外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营业部(外币)
账号:45704508092014(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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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2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102)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系人:包峥华、梁云、陆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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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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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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