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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11]第3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1年2月25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区五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衢市储﹙2011﹚2号
荷花中路西侧
5590
商业用地
≤2.2
≤45%
≤12298㎡
≤22m
≥5%
40年
2
5000
2000
衢市储﹙2011﹚3号
府东街西侧、荷一路南侧
18395
商住用地
≤1.23且≥1
≤30.8%
≤22626㎡其中营业用房建筑面积≤6218㎡
≤15m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
7000
3000
衢市储﹙2011﹚4号
府东街东侧、农市路南侧
18852
商住用地
≤1.14且≥1
≤30.8%
≤21466㎡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280㎡
≤13m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
6000
2500
衢市储﹙2011﹚5号
浮石路以东、雅仕路以北
14200
商住用地
≤1.5且≥1
≤27.0%
≤21300㎡(其中物业经营用房4‰,物业管理用房3‰,其余为住宅)
五层檐高≤17.8m,六层檐高≤20.8m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
5000
2000
衢市储﹙2011﹚6号
七溪道和厂前路交叉口东北侧
20117
居住用地
≤1.60且≥1
≤27.0%
≤32188㎡
檐高≤20.2m
25%
70年
3
1800
700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衢市储﹙2011﹚2号、3号、4号和5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参加衢市储(2011)6号地块拍卖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21日,到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0570-3862433)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2月23日到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4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型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市储(2011)3号、4号、5号、6号地块内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比重不低于70%。
  
  2、衢市储(2011)2号地块,为保持主要道路建筑界面的连续性,沿街不得设置小开间店铺;不得设置围墙;如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在底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37平方米,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并应有单独的出入口;竞得人还须缴纳城市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公共绿地恢复费等费用66.096万元。
  
  3、衢市储(2011)3号地块的西北角街头绿地由竞得人负责建设;物业管理用房158平方米,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且应在底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91平方米,沿荷一路布置。
  
  4、衢市储(2011)4号地块的物业管理用房要求设置在主出入口附近,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86平方米。商业用房须为沿街建筑底层,且形状方正,沿街面宽≥7.2米。
  
  5、衢市储(2011)5号地块的物业经营性用房沿浮石路设置,且设置在建筑一层。
  
  6、衢市储(2011)6号地块的竞得人须无偿提供建筑面积4010.14平方米住宅给浙江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公司用于职工安置。该出让地块的各类管线供源需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各项需要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和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rte.com查询。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0-3862433、0570-3891703
  
  联系人:梅卫仙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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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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