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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5月9日至5月19日挂牌出让九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情况

序号位 置出让地块状况规划用途出让面积(亩)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自行车位出 让年 限挂牌价(万元/亩)保证金 (万元)备 注
2005D1宿城新区,东至南海路(40米),南至太湖路(34米),西至红海路(34米),北至洪泽湖路(61米)净地居住139.46≤30%≥35%小汽车0.4辆/户2辆/户70362000 
2005D2市经济开发区(南区),东至徐淮路绿化带(徐淮路为46米,绿化带为100米),西至华厦大道(24米),南至企业用地,北至南环路绿化带(南环路50米,绿化带50米)净地商业99.95≤40%≥25%小汽车5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18.8900享受宿迁市委2004 [14]号文件优惠政策
2005D3开发区,东至人民大道,南至厦门路绿化带,西至苗圃地,北至浦东路净地商业、居住88≤30%≥35%商业:小汽车5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小汽车0.4辆/户商业:75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2辆/户商业:40居住:70301300 
2005D4开发区西区,东至通湖大道绿化带,西至水渠,南至洪泽湖路(61米),北至空地净地居住60≤30%≥35%小汽车0.4辆/户2辆/户7018500 
2005D5宿豫新区,东至江山大道绿化带,南至支路(12米),西至珠江路,北至五台山路净地居住165.3≤35%≥35%小汽车0.5辆/户2辆/户70322100有推荐设计方案
2005D6宿豫新区,东至金沙江路,南至空地、西至小路、北至空地净地居住129.62≤35%≥35%小汽车0.5辆/户2辆/户70381900有推荐设计方案
2005D7宿豫新区,东至金沙江路,南至空地、西至小路、北至空地净地居住50.91≤35%≥35%小汽车0.5辆/户2辆/户7038800有推荐设计方案
2005D8宿豫新区教育园区宿豫中学内,东至宿豫中学,南至书山路,西至江山大道绿化带,北至泰山路毛地商业28.4≤35%≥35%小汽车50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40280沿书山路建筑不得小于12层
2005D9市府新区,东至农业发展银行,南至市气象局,西至工商局东巷(12米),北至南湖东路(20米)净地商业、居住、办公9.12≤40%≥35%小汽车不少于50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00车位/万平方米商业:40居住:70办公:5055300 


  所有地块退红线等按市规划局要求执行,其它规划要求见出让文件中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条件中没有明确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划要求执行。

  二、购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购买。

  三、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购买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5年5月18日17时,到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报名,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有关出让文件。竞买成交者,履约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履约保证金自挂牌截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个人购买的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出让方式:上述九宗土地均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05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19日16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宗地若有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对该地块实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报价方式:本次出让的毛地地块挂牌价和购买价均为纯地价(不含地面附着物拆迁及其它部门的税费等),净地地块挂牌价和购买价含地面附着物拆迁费用(不含其它部门的税费等),购买人将填好的报价单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购买由本人签字)后,于2005年5月9日至5月19日上午报送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2005年5月19日14:30至16:00时报送宿迁市招投标市场。报价增幅为2000元/亩或2000元/亩的整倍数。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报价。

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晓武 陈贝贝

  联系电话:(0527)8105510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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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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