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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襄土拍告字[2012] 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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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编号 | 座落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四至范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最低竞买备用金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P20120301 | 樊城区建华路 | 17524.3 | 住宅、商业 | <3.3 | <18.8%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东临城管局家属院、三王总公司,南临建华路,西临规划路,北临湖北省电力公司襄樊供电公司(详见宗地图)。 | 10000 | 2000 | 39574.4 | 住宅、商业 | <3.3 | <1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东临规划路,南临建华路,西临武汉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临襄樊现代置业有限公司、高新孵化园(详见宗地图)。 | P20120302 | 樊城区春园西路 | 28523.3 | 住宅、商业 | <3.0 | <2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东临规划路,南临道路,西临市腾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富门子电气有限公司,北临春园西路(详见宗地图)。 | 5000 | 5000 | P20120303 | 襄城区营盘村 | 168596.5 | 住宅 | <1.27 | <20% | >35% | 住宅70年 | 东、南、西、北四面均临营盘村(详见宗地图)。 | 20000 | 20000 | 襄城区营盘村 | 169519 | 商业、住宅 | <2.42 | <20%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东、南、西、北四面均临营盘村(详见宗地图)。 |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满足拍卖文件中约定要求,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但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土地使用条件及应履行的义务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27日,到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特1号开放广场B座15楼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12年8月27日17时到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特1号开放广场B座15楼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符合竞买资格并发给竞买资格证参与竞买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2012年8月29日16时整在杭州市延安路447号浙江饭店13楼名人厅举办。
八、其他要求:
P20120301号标的:
1、竞得人必须按城市规划整合本次没有出让的市经委家属院用地统一开发建设并须无偿还建市经委家属楼,在竞得人与市经委家属院未达成整合补偿安置协议之前,竞得人必须保证市经委家属楼居民的通行、生活和消防等基础设施不受影响。
2、竞得人必须无偿还建湖北文理学院(原襄樊学院)教职工住宅及学院产权房276套,面积为33992.972平方米。具体拆迁还建事宜见经市政府批准的《襄樊学院建华路校区土地交易还建条件》(注:该还建条件在报名时须由参加竞买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面积为17524.3平方米土地出让金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余款60日内全部付清。面积为39574.4平方米土地出让金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余款一年内全部付清。土地交付条件为部分未完成拆迁的“毛地”,即现状。
4、所有涉及本宗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均由竞得人自行与湖北文理学院(原襄樊学院)协商处理。湖北文理学院(原襄樊学院)负责协调配合解决。
P20120303号标的:
1、竞得人须自持商业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
2、竞得人须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为9500平方米的小学,待建成后将小学所用土地及房产赠予襄阳市人民政府。
九、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日内持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成交确认书》到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襄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签订《交地协议》。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特1号开放广场B座15楼
联系电话:0710—3489608
联系人:乔女士、谢女士、郭女士
开户单位: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湖北省襄阳西街支行
账号:42001646041059000178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特1号开放广场B座15楼
联系电话:0710—3489608
联系人:乔女士、谢女士、郭女士
开户单位: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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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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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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