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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并旧改招告字[2012]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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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土地为旧城改造用地,以项目与土地统一招标方式出让,由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宗地编号: | JG2012001 | 宗地面积: | 1223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小店人民南路19号,人民南路以西、惠远西街以南、兴农路以东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3.3并且小于或等于3.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85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16.4万元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红线外“七通”红线内“场地平整” | 起始价: | 2582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规划总用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15409.4平方米(23.11亩);规划道路面积3173.3平方米(4.76亩),规划净用地面积12236.1平方米(18.35亩);住宅分摊10853.42平方米(16.28亩)、商业分摊1382.68平方米(2.07亩);容积率:最大3.3,建筑密度:最大25%,最小绿地率:35%;控制高度:地上85米用途:住宅、商业;商业兼容比例:11.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有较强的经济与技术综合实力。相应业绩较好,诚信度较高,无违规记录。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5日到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09月29日到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10月26日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进行。2012年10月26日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28号青龙大酒店会议室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受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委托,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具体活动:
(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入晋、入并备案手续);
4、技术负责人证件及复印件;
5、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开发协议)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主要获奖项目的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项目投标的其它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如出示上述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本次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地址进行报名。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
联系人:郭瑢
联系电话:13934217526
开户单位:山西溢阳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康乐街分理处
银行帐号:140018262080505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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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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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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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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