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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14]第9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中山路步行街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地块(1409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409
中山路步行街地下-1.5米至-14.75米,北至更兴路口,南至弋江区箱子拐路口
67537平方米(约101.30亩)
地下一层为商业和停车库,地下二层为道路和停车库。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4000平方米,停车位不少于600个。
详见《中山路步行街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详见《中山路步行街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40年
100
30000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26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26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5月28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14年5月30日16: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4年5月30日8:00至2014年6月11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14年6月9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4年6月10日16:00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建设工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9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投入运营,其中:自围档施工起10个月内恢复步行街路面通行。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30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
1、200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冲抵后若有剩余,返还给受让方。
2、2700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按期开工保证金3000万元;按期恢复步行街路面通行工期保证金8000万元;打通青弋江越江隧道工期保证金5000万元;地下道路通车工期保证金8000万元;全部工程按期竣工投入运营建设工期保证金300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期完成约定的工程进度和全部工程按期竣工投入运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约定的建设工期保证金和全部工程竣工投入运营建设工期保证金;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3、1000万元转作业态实施保证金。项目满铺开业,引入品牌达到要求且正常运营一年后,经镜湖区政府评估同意后退还业态保证金。
七、建设内容及要求
1、建设中山路地下道路、越江隧道,应设计双向四车道,城市Ⅱ级次干路及确保通行的配套设施,主线设计车速为V=40km/h。在步行街中段地下设置1对公交车站和为公交车及车库进出车辆服务的2条辅助车道;在相应位置设置2对紧急停车带。建设跨青弋江人行桥(包括旧桥拆除),新建人行桥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地下道路、越江隧道、地面景观建设具体建设标准详见《中山路步行街地下商业空间综合利用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上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政府。
2、地下非人防停车库所有权归竞得人所有,人防工程所有权归政府,停车位可经营,但不得对外出售,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且必须作为社会公共停车场全部对外开放。
3、施工要求详见《中山路步行街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施工要求》
4、人防要求详见《中山路步行街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人防要求》
5、本工程建设过程应按规定向港航、水务等部门进行报批,具体详见《关于芜申运河中山桥步行桥通航设计条件的复函》
6、竞得人在施工前须提交施工建设保险(保险内容涵盖工程质量、周边建筑物等)。
7、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给予竞得人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8、为鼓励建设优质工程,对本工程获奖进行奖励,工程获黄山杯奖励1500万元,获鲁班奖奖励3000万元。
八、竞买人资格及竞得人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2、竞买人需具有地下人防商业街建设经验,已开工在建或建成的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二)竞得人要求
1、竞得人选定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地下工程建设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实例;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地下工程项目业绩。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甲级资质。
竞得人在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前,须将相关资料报中山路步行街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确定,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2、竞得人须自持30%以上的商业建筑面积。项目满铺开业,且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经镜湖区政府评估同意后,自持部分可分三年逐年销售,但需保证最终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管理公司或经镜湖区政府同意后,委托在芜湖注册的商业管理公司负责本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
3、项目商业业态应与步行街地上原有商业业态错位发展补充完善。围绕时尚百货、餐饮美食、游艺娱乐、文化休闲四大功能区布局。餐饮作为配套集中布局,不得分散经营。项目商业定位为中高档,引进品牌为中高档次。
九、其他
1、自步行街路面恢复通行后,方可对地下商业街进行预售。
2、土地开发程度:(1)除明远宿舍黄山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区域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净地”交付外,其余区域按照现状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出让人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3、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市政府组织对竞买人资格进行预审,为竞买人提供项目答疑,并可根据答疑情况按有关规定修改出让方案。
4、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自有资金在芜湖市投资设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负责项目的建设。
6、竞得人须邀请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境内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甲级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水平),景观和人行桥须提交两个以上符合规划条件且设计构思和风格不同的设计方案。
7、本公告附件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得人均应无条件全部遵守。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92162
联系人:张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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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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