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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5)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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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石佛路南侧递铺社区6%留用地和天荒坪中路西侧地块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见下表:
1、县城石佛路南侧递铺社区6%留用地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备注 | 县城递铺镇石佛路南侧,递铺路西侧 | 5717平方米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150万元 | 730万元 | 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规划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2.2 | 55% |
2、县城天荒坪中路西侧地块
土地座落 | 出让 面 积 | 用地 性 质 | 出让 年 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备注 | 县城递铺镇天荒坪中路西侧,昌硕路北侧 | 2447.4平方米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100万元 | 480万元 | 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规划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不超过2.5 | 不超过45% | 20%以上 |
二、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拍卖时间、地点及办法:拍卖时间为2005年12月13日,拍卖地点另行确定。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需在2005年12月12日下午三时前到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购领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的报名)
(3)付款方式:二宗地均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地价款。
(4)拍卖起始价及加价办法:石佛路南侧递铺社区6%留用地拍卖起始价为730万元,天荒坪中路西侧地块拍卖起始价为480万元,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确定。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5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26日15: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05年12月22日下午15: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本次公开出让二宗地均设有保留底价。
(6)竞买人须提交资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
(7)拍卖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徐先生 冯小姐 0572—5021600
安吉县国土资源储备与交易中心
宋小姐 0572—51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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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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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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