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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国土告字〔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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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4-A11-A号地块、张地2014-A11-B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报总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张地2014-A11-A号 | 经开区东南大道西侧 | 8111 | 商业(4S店) | 1.0<R≤1.6 | ≤50% | ≥20% | 商业40年 | 380 | 1886 | 张地2014-A11-B号 | 经开区勤星路北侧 | 5878.62 | 商业 | 1.0<R≤2.0 | ≤50% | ≥20% | 商业40年 | 300 | 1429 |
张地2014-A11-A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东南大道;南至民勤路;西至空地;北至河流。
张地2014-A11-B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东南大道;南至勤星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二、张地2014-A11-A号地块、张地2014-A11-B号地块均为本市旧城区改造移建项目。张地2014-A11-A号地块为旧城区改造移建汽车4S项目,竞买人需为取得汽车4S张家港专营资质的企业或法人;张地2014-A11-B号地块为旧城区改造移建商业项目,申请人均仅单独申请。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11月28日11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9日至2016年11月28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9日至2016年11月28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0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6年11月2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只有一人报名者,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16年11月18日9时至2016年11月29日16时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挂牌;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报名者,则采用竞买方式出让,竞买时间定于2016年11月28日14时30分开始;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以上报名者,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16年11月28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七、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及相关税费。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3)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58171090(财务)
联系人:包峥华、梁云、陈娟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 | 账号 | 张家港市农行财税分理处 | 525801040007186 | 张家港市工行财税分理处 | 1102028809000000388 | 建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 32201986236050694011 | 中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 | 530058228782 | 交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 387670660010149020188 | 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 800011642101018 | 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 | 901015232000016676 | 招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 512902777110808 | 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 | 89110155260000360 | 华夏银行张家港支行 | 4170670001819900000219 | 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 | 2604014400000064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7323910182600030388 | 光大银行张家港支行 | 37130188000008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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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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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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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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