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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6月7日至6月23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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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及要求: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地块状况 |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6-C-18 | 大丰港区B4区 | 净地 | 46858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1.2 | ≤40% | ≥35% | №2006-C-19 | 204国道白驹段东侧 | 净地 | 2677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2 | ≤50% | ≥25% |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2006-C-18号宗地:土地挂牌起始价487.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万元/次或5.0万元/次的整数倍。
№2006-C-19号宗地:土地挂牌起始价133.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加价幅度为2.0万元/次或2.0万元/次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6年6月7日8时30分起至2006年6月22日17时期间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向大丰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报名无效。(报名地点: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时间:2006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06年6月23日16时。
2、书面报价时间:2006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06年6月23日15时。
注:在停止书面报价后到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人要求加价的,提供书面竞价请求,出让人对挂牌宗地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
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荣平、纪建军
电 话:05153517485、05153927040
地 址:大丰市区幸福西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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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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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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