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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19]2号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19年6月14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黄坛口大坝下游西侧原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地块、柯城区石梁镇2018-1号地块、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号地块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柯区让[2019]5号
黄坛口大坝下游西侧原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地块
石室乡九龙村以南,乌溪江以西
42761(其中公路用地面积3282)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公路用地
>1.0?且≤1.05(地下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30%
≤44899,其中商服用房建筑面积≤400
≤11
≥4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3
14400
4320
柯区让[2019]6号
柯城区石梁镇2018-1号地块
石梁镇镇区范围内,白云佳苑东侧、过境道路西侧
17067(其中A区块面积894)
城镇住宅用地
>1.0且≤1.1
≤35%
≤18774(不含地下建筑面积)
≤10
≥10%
70年
2
4500
1350
柯区让[2019]7号
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号地块
柯安一路以南,田园三路以西,橘林大道以东,三江西路以北
42905(其中:城市道路7332,安置房35573)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1.0且≤1.96
≤30%
≤84020 (计容积率面积),其中:居住建筑面积≤82862,商业建筑面积≤1158
≤75
≥3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3
9650
5790

  
  注: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资规条字[2019]1号、衢柯资规条字[2019]2号、衢柯规条字[2018]07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柯区让[2019]5号、柯区让[2019]6号地块的拍卖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方可参加柯区让[2019]7号地块的拍卖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竞买成功后,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开发受让地块,注册地址为柯城区全额税收范围内(受让人在柯城区全额税收范围内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成立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6月13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柯区让(2019)5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9时30分整、柯区让(2019)6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0时整、柯区让(2019)7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0时30分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柯区让(2019)5号地块
  
  (1)柯区让(2019)5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地块内自行建设地块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污水排放应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且不得直接排向石室堰、乌溪江。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运营、维护由石室乡人民政府负责。
  
  (2)柯区让(2019)5号地块内公路用地待全部项目建成后按标准无偿移交给交通部门,由石室乡人民政府管理、维护。
  
  (3)柯区让(2019)5号地块内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2.柯区让(2019)6号地块
  
  (1)柯区让(2019)6号地块内A区块待全部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柯城区利民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其管理、维护。
  
  (2)柯区让(2019)6号地块内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3.柯区让(2019)7号地块
  
  (1)柯区让(2019)7号地块为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号地块,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建设。
  
  ①住宅设计总套数为701套,总建筑面积约82956.6㎡,其中:住宅设计建筑总面积约81443.57㎡,商业设计建筑面积约548.04㎡,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约347.80㎡,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约259.42㎡,门卫及消控室47.60㎡,地面停车8个车位,地下空间718个车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
  
  ②拍卖地块的商业(含社区用房、居家养老用房)、住宅,共计建筑面积约81991.61㎡全部由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回购,回购单价为6500元/㎡,总价为人民币约532945465元(大写:伍亿叁仟贰佰玖拾肆万伍仟肆佰陆拾伍元整),回购房单价已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办证费】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等费用。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物业用房(面积约607.22㎡,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地下及夹层空间(面积约33318.37㎡,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
  
  (2)柯区让(2019)7号地块城市道路及其他用地7332㎡无偿过户给政府指定单位。
  
  (3)柯区让(2019)7号地块的住宅部分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
  
  (4)柯区让(2019)7号地块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号地块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并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陆佰万元和项目前期工作(地质勘查、工程设计、预算编制、房产预测绘等)涉及费用,暂定伍佰伍拾万元,最终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凭回购协议、缴纳凭证与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柯区让(2019)7号地块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柯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原衢州市农业大楼)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5-237号。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原衢州市农业大楼)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5-237号。
  
  联系人:张先生、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47186、3024499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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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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