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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国土资源局招标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永土让告字[2010]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招标出让河头经济合作社留用地(望春小区地块)A、B、C幢楼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

地块名称
1单元建筑占地(m2)
2单元建筑占地(m2)
3单元建筑占地(m2)
4单元建筑占地(m2)
5单元建筑占地(m2)
6单元建筑占地(m2)
7单元建筑占地(m2)
A幢
120
144
96
96
96
96
B幢
144
96
95.82
95.82
96
96
96
C幢
144
96
95.82
95.82
96
96
96

  
  二、出让方式及起始价:
  
  采取分单元公开招标出让方式进行出让,一单元起报,同号楼可以连单元。招标出让起始价为13800元/平方米(不含契税)。
  
  三、报名对象:
  
  凡愿意受让以上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
  
  四、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下午15时止。
  
  五、报名地点: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
  
  六、出让时间:
  
  2010年5月27日上午9时。
  
  七、出让地点: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
  
  八、保证金
  
  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单元,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在末次缴纳出让金时才能将所缴保证金转为出让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投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每位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200元。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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