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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绍县招土挂发〔20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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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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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绍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受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定于2004年8月4日(星期三)起挂牌出让绍兴县柯岩B1、B2、D2地块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04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公开拍卖绍兴县柯岩D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出让地块 | 地块座落 | 出让面积(m2) | 出让方式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起始价起叫价(万元) | 备注 | 柯岩B1住商地块 | 规划胜利西路以北柯岩大道以东 | 49150 | 挂牌 | 居住商业 | 7040 | 28%以下 | 0.8以下 | 30%以上 | 7088 | | 柯岩B2住商地块 | 规划胜利西路以北B1地块以东 | 30495 | 挂牌 | 居住商业 | 7040 | 28%以下 | 0.8以下 | 30%以上 | 4931 | | 柯岩D2商业地块 | 柯岩大道以西越都名府以南D1地块东北侧 | 30932 | 挂牌 | 商业 | 40 | 6%以下 | 0.071 | 83.7%以上 | 1392 | 明代园林复原开发带方案 | 柯岩D1商业地块 | 柯岩大道以西柯岩风景区以东越都名府以南 | 97352 | 拍卖 | 商业 | 40 | 18.8%以下 | 0.4以下 | 67.8%以上 | 8030 | 宾馆餐饮娱乐中心带方案 |
二、竞买者的报名资格
所有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的单位(个人)不得报名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交易时间、办法及其他
1、挂牌时间为2004年8月4日(星期三)至2004年8月18日(星期三)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截止时间为8月18日下午3时),在此期间有意参加竞买者可持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同时用银行汇票缴纳竞买保证金。第一个报名竞买人,可按起始价报价,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定于2004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3时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2、有意参加竞买D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4年8月23日(星期一)、24日(星期二)下午16时前携带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同时用银行汇票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保证金
B1、B2地块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 D2地块为人民币200万元,D1地块为人民币500万元。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地价款;未竞得的,在拍卖活动结束2天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需提交有效的证件及材料
(1)、竞买申请表(申购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六、报名及领取相关资料地点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处(柯桥兴越路1718号三楼320室),公告之日起即可领取相关资料。
七、违约责任
竞买人竞得后若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挂牌、拍卖地点在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内。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及其他事项详见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5-4138505 4130730
联系人: 王炯 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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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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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二○○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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