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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0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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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经济开发区兴平二路东侧、城西路北侧(原通用印刷厂地块) | 13087.8 | 商业住宅 | < 1.4 | < 30% | < 24米 |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00 | 1970 |
注:(1)地块上的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地块成交后两年内拆除,场地达到平整后交地。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2)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必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60%。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若自然人或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当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平湖市景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拟1970万元受让该地块。对上述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7年6月26日至2007年7月5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者,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7年7月6日15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平规建设[2007]1号)。
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号:860028666708094001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261162
联系人:赵先生、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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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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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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