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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3年工业用地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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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苏州市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暂行办法》(苏府〔2007〕84号)、《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意见》(苏府〔2007〕8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专项服务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出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1〕217号)等文件精神,苏州市工业用地、专项服务产业项目应实行公开交易出让。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苏州市区地块进行公开挂牌竞价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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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位置 | 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总额(万元) | 产业类型 | 土地评估价(元/平方米) | 起报价(元/平方米) | 保证金(万元) | 1 | 高新区青城山路北、漓江路东 | 苏新国土2013-G-18号 | 19759.8 | 工业 | 50 | ≥0.9 | ≥30% | ≤20% | ≥9600 |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 336 | 336 | 150 | 2 | 高新区金枫路西、马运路绿化地北 | 苏新国土2013-G-19号 | 57130.1 | 工业 | 50 | ≥0.8 | ≥30% | ≤20% | ≥34280 | 消费电子 | 480 | 480 | 550 | 3 | 高新区潇湘路西、区间路北 | 苏新国土2013-G-20号 | 16667.1 | 工业 | 50 | ≥1.0 | ≥30% | ≤20% | ≥8320 | 电子产品制造 | 336 | 336 | 120 | 4 | 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路以南、纵三路以东 | 苏吴国土2013-G-08号 | 150000.6 | 工业 | 50 | ≥1.0≤2.5 | ≥40%≤60% | ≥20% | 90000 | 机械制造 | 336 | 336 | 1100 | 5 | 吴中区甪直镇淞浦村 | 苏吴国土2013-G-10号 | 19125.4 | 工业 | 50 | ≥1.0≤2.5 | ≥40%≤60% | ≥20% | 12000 | 机械加工 | 336 | 336 | 130 | 6 | 吴中区甪直镇淞浦村 | 苏吴国土2013-G-11号 | 19456.9 | 工业 | 50 | ≥1.0≤2.5 | ≥40%≤60% | ≥20% | 6000 | 机械加工 | 336 | 336 | 150 | 7 | 相城区黄埭镇盛阳路西 | 苏相国土2013-G-2号 | 19999.9 | 工业 | 50 | ≥1.0 | ≥30% | ≤20% | ≥9000 | 不锈钢制品业 | 336 | 336 | 150 | 8 | 相城区北桥街道河埭路北 | 苏相国土2013-G-6号 | 16886.1 | 工业 | 50 | ≥1.0 | ≥30% | ≤20% | ≥6500 | 冷轧钢带 | 336 | 336 | 120 |
二、土地挂牌竞价出让受让对象
本次挂牌的8宗土地,凡具备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核书面意见(或备案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方可参加竞买。
工业项目用地地面建筑物全部竣工5年后方可出租。
工业项目在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转让,但地面建筑物必须全部竣工后,才能依法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其他要求:各地块入驻工业、仓储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并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三、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土地挂牌地点和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6楼601室。
报名及挂牌时间:自2013年6月17日上午9点起至2013年6月26日下午5点整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土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土地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个人只须持身份证影印件),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核书面意见或备案文件到市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应价,并向地块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人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13年06月27日下午2点在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厅进行竞价,最高报价者即为该地块的受让人。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缴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向地块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日下午三点之前划入我方指定帐户上(请缴纳单位正确采用银行结算方式,并考虑由于不同的银行结算方式带来不同的到账时间,尽可能提前办理汇款手续)。
各区国土资源分局财务科联系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指定帐户具体如下:
高新区联系人:单颖颖联系电话:69205853
开户单位:苏州高新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新区商业街支行
帐号:548401040010406
吴中区联系人:蒋敏芬联系电话:65270483
开户单位: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开户行:交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
帐号:325661000018010127045
相城区联系人:朱程英联系电话:85182350
开户单位: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农行相城支行
帐号:538901040003709
另:履约保证金外汇账户请致电各区分局咨询
四、本次挂牌地块的有关特别说明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土地挂牌竞价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负责。本次土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与苏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并索取。咨询电话:68633263、68633239、68633236;传真:68633242;联系人:李光明、王建雄、李茵。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6楼601室。
各区地块情况还可以向所在区的国土资源分局用地科进行咨询,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高新区联系人:胡蔚联系电话:69205878
吴中区联系人:邹亚芳联系电话:65251173
相城区联系人:李晓华联系电话:85182332
本次挂牌地块详细资料以及报名表格下载可在互联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szgtj.gov.cn。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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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5月27日发布的2013年工业用地第3号挂牌出让公告中,苏相国土2013-G-06号地块因规划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现在决定暂缓挂牌。
特此补充公告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5月27日发布的2013年工业用地第3号挂牌出让公告中,苏新国土2013-G-19号地块因规划设计条件表中选址位置有误,现把地址更正为“高新区金枫路西、马运河绿化地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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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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