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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6月13日至7月6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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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及要求
编 号 | 地块座落 | 地块状况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NO.2007-C-24 | 市区原法院审判楼地块 | 毛地 | 2687 | 住宅 | 70年 | ≤30% | ≥25% | ≤1.4 |
备注:1、本宗地可保留现状进行装潢改造,也可拆除后根据规划设计要点重建;
2、如重建,地面建筑物由受让人自行拆除并通平;
3、竞买保证金、土地挂牌出让加价幅度均不含地面资产基数。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宗地挂牌出让资产总额为180万元(其中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73.5万元,地面资产起始价为106.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次或2万元/次的正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07年6月13日8时30分起至2007年7月5日18时止持竞买申请书,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竞买保证金到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07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07年7月6日16时。
2、挂牌报价(书面)时间:2007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07年7月6日15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报名、报价、挂牌地点: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
联系方法:
出让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人:纪建军、朱芹芳
电话:0515-3517485、0515-392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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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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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土地交易中心 盐城市正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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