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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沭土拍 [2007]告字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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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07F1-2007F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 块 座 落 | 出让地块状况 | 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挂牌价(万元) | 2007F1 | “东城馥邦”小区南侧、城郊中学东侧 | 毛地 | 78.72 | 居住 | 住宅70 | 1.5 | 551 | 2007F2 | 迎宾大道北侧、明珠路南侧 | 毛地 | 142.76 | 商业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商业多层3.5居住多层1.6商业高层5.5居住高层3.5 | 2141 |
注:所有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退让红线等按县规划办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登记要求。
三、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购买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8月8日16时到江苏省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沭阳县银河宾馆院内南楼)咨询,并于2007年7月31日至2007年8月8日16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必须报价);报名时竞买人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007F1号宗地:300万元(同时需缴纳拆迁补偿保证金1000万元);2007F2号宗地:1000万元,方可取得宗地竞买资格,领取有关出让文件。
竞买成交者,履约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每宗地土地出让金的交纳要求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出让方式:以上2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至2007年8月9日16时(节假日正常上班)。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报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的毛地地块挂牌价和竞得价均为纯地价(不含地面建筑物拆迁及其它部门的税费等),竞买人将填好的报价单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购买由本人签字)后,于2007年7月31日至2007年8月9日15时送江苏省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沭阳县银河宾馆院内南楼)。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
联系方法:
联系人:仲 炜 电 话:013347856866、0527-3564625
韦晓霞 电 话: 013851385178
地 址:江苏省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沭阳县银河宾馆院内南楼)
邮 编: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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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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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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