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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饶土告[201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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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2011-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市北门社区、滑模处以东地块,出让土地总面积12273平方米(18.41亩)。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首次加价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2011-21号 | 12273 | 商业居住 | 40年70年 | ≤4.3 | ≤25% | ≥25% | 90米 | 2600 | 2000 | 30 |
备注:1、该地块成交出让价款含契税和印花税;
2、该地块开竣工时间:交付土地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建设期为36个月;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30日内缴纳;
4、该地块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房总面积的50%以上,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拍卖方式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30日上午11时止,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有关咨询、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证照,领取竞买文件等有关资料。
2、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11月30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上饶市财政局(预算外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账号:203103110000000182-092358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备申请条件,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1月30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5、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12月1日下午3:30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厅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六、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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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张小姐、吴小姐
咨询电话:0793-8199877、13517031667
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13907936355、0793-8206555
地址: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
查询网址:上饶土地交易网网址:www.srtudi.com
江西土地交易网网址:www.jxtud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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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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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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