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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10年11月23日至10年12月2日挂牌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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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大国土资呈经58-60
编 号 | 地块座落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供地条件 | 规划设计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2010-C-58 | 市区西康路东侧、飞达路北侧地块(同德村拆迁安置小区10号楼) | 2273 | 住宅(用于建设拆迁安置房) | 70年 | 净地 | ≤30% | ≥30% | 1.0≤容积率≤1.75 | 296 | 90 | 2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2010-C-59 | 市区聋哑学校东侧拆迁安置房地块 | 9975 | 住宅(用于建设拆迁安置房) | 70年 | 净地 | ≤27% | ≥30% | 1.0≤容积率≤1.62 | 997 | 300 | 2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2010-C-60 | 市区康平路东侧、育红东路南侧拆迁安置房地块 | 1799 | 住宅(用于建设拆迁安置房) | 70年 | 净地 | ≤26% | ≥30% | 1.0≤容积率≤1.5 | 192 | 60 | 2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10年11月23日8时30分起至2010年11月30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11月3日8时30分至2010年11月22日18时。
2、挂牌时间:2010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2010年12月2日16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施先生、杨女士
电话:0515—83517485、83512780
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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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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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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