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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国土资源局3月31日招标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德土地(2009)招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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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9年3月31日公开招标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用途、出让年限和出让底价:
出让地块位于:钟管镇环城南路南侧、南湖路西侧。
该地块为商业、居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该地块出让采用招标方式分宗出让。出让地块的招标起始价为每平方米1150元(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指标费),不包括契税和印花税。
二、出让地块的面积、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1、出让地块用地面积为:地块总面积763平方米,出让面积50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0-2.0,共10宗地,分宗出让,其中1号宗地面积为49.25平方米,2号宗地面积为51.64平方米,3号宗地面积为47.66平方米,4号宗地面积为47.66平方米,5号宗地面积为51.64平方米,6号宗地面积为51.64平方米,7号宗地面积为51.64平方米,8号宗地面积为51.64平方米,9号宗地面积为51.64平方米,10号宗地面积为53.22平方米。
2、建筑层次:二层(一层商业,二层住宅)。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要求见德清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建设要求:按钟管镇政府设计方案统一建造(详见建设要求说明)。
三、出让地块的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均可受让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审查,申请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招标人将于2009年3月30日前确认其投标资格并发给《投标资格确认书》。获得《投标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该宗地的招标时间和出让金缴纳期限:
该地块于2009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钟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中标者必须于中标当日付清全部地价款及总地价契税和印花税。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3月30日下午4:00前(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
3、凡有意受让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请按公告规定时间,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印鉴,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和印鉴向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窗口领取挂牌文件资料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须随带材料请咨询德清县招投标中心或浏览德清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报名登记时,缴纳保证金15000元/宗。中标后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中标者退还全部保证金。报名后不参加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银行帐户:
保证金帐户:德清县招投标中心(1205280409001014127、工行德清永安街支行)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科:潘先生(0572—8060057)
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周先生(0572---806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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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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