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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县国土资源局4月6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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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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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E地块(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及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状况 | 起始价 (万元) | E地块(一) | 71216 | 住宅商业 | 70 40 | ≥1.0且≤1.3 | 30% | ≤28% | 净地 | 11500 |
本出让地块位于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东谷湖路与丹阳路交叉口东南角,具体位置详见出让地块位置图。其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二、竞买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在办理报名手续后均可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06年3月28 日至4月3日16:00(工作日)前,到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申请报名,出让文件在报名时领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200万元(以实际到帐为准)。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待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出让方式:
1、如申请报名的竞买人超过三家(含三家),采用拍卖方式:
拍卖时间:2005年4月6日上午9:00;
拍卖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便民中心内)四楼拍卖大厅。
2、如申请报名的竞买人不足三家,采用挂牌方式:
挂牌报价时间:2006年4月6日9:00至2006年4月19日16:00(工作日);
挂牌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
报价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交易服务站(2)。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 0574-65733030、65733099
联系人:卢志华、张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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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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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象山县投资概况
象山县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居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总面积651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175平方公里 海域面积5335平方公里。由象山半岛东部和599个岛礁组成,海岸线长800公里,约占全省海岸线长的八分之一。
象山历史悠久。据塔山史前文化遗址出土文物考证,距今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于此生息繁衍。唐神龙二年(706年),象山立县。象山是绿色半岛,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均气温16-17℃,森林覆盖率58%,空气质量常年保持优级,人居环境良好,素有“海山仙子国、东方不老岛”之美誉。
改革开放以来,象山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五度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1994年为93位,2001年为75位,2002年为71位,2004年为68位,2005年为65位。先后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中国针织名城、民间艺术之乡、建筑之乡荣誉称号。特色效益农业、建筑业、海洋旅游业、象山海鲜成为四张亮丽的“名片”。200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24亿元,财政收入9.2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00元,农渔民人均现金收入6500元。200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亿元,增长16.8%。
与此同时,随着象山港大桥落成,象山到宁波“缩短”到只有50公里的“半小时旅程”,并且可将同三线等多条高速公路与沿海国道主干线、宁波沿海南线等多条高等级公路连接成网,进一步扩大干线公路的辐射范围,实现宁波市“半小时交通经济圈”的战略目标。同时结合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叠加效应,象山将进入上海“3小时公路交通圈”,全面融入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同时,象山港大桥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浙东南地区融入“长三角”的交通状况,有利于加快宁波南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实现现代化,有利于促进象山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是浙江“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需要,是宁波建设大港口、发展大产业、构筑大都市、繁荣大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更是象山县构筑大通道、融入大都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这是历史的抉择,也是50多万象山人民梦寐以求的夙愿。
象山港大桥将赋予象山这座“东海之滨”的城市更为深远的文化蕴涵和巨大的无形资产,从而使得象山进入一条社会经济发展的高速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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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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