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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12月3日至12月14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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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1 | 峰江街道 | 6.3054 | 50443-69359 | 商业(市场) | 0.8-1.1 | ≤55% | 24 | 20% | 40 | 5590(含配套费) | 1100 | 2 | 峰江街道 | 4.0153 | 32123-44169 | 商业(市场) | 0.8-1.1 | ≤55% | 24 | 20% | 40 | 3162(含配套费) | 6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有关规定在路桥区申报办理经营钢材及废旧设备名称登记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0日至2007年12月12日(工作时间),到路桥国土分局218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3日至2007年12月12日(工作时间)到路桥国土分局218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2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路桥国土分局一楼大厅;挂牌时间为:2007年12月3日9时至2007年12月1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壹个月内缴清3%的契税。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路桥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开户行:台州市商业银行
账号:5108841320000015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路桥国土大楼218室
联系电话:82905169、8252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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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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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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