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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7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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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新沂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表)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用地面积(亩) | 出让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 交易底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NO.2007-22 | 市府花苑东地块(新戴河以南、钟吾南路以西、老庄路以北、公园路[规划]以东) | 306.8 | 约265 | 商住 | 建筑层数为多层配建高层,沿新戴河为高层,沿钟吾路配建高层,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2%,绿地率不小于28% | 19800 | 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5000 | NO.2007-23 | 交通局东地块(钟吾路以东、沈马路(规划)以南、沭河以西、南为居民住宅) | 63.4 | 约46.5 | 居住 | 建筑层数为多层配建高层,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 | 460 | 20万元或其整倍数 | 600(其中拆迁保证金140万元) |
注: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帐号:3203810101201000057471,收款人:新沂市财政局,开户行:新沂市信用联社)
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详见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求》等。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独立参加竞买。
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土地交付条件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交付条件:22号地块内建筑物拆除达自然地坪;23号地块以土地现状出让,用地范围内的拆迁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依法实施拆迁,并对原产权人实施补偿。其他(地上、地下)及周边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出让年限:按土地规划用途的最高出让年限。
四、挂牌价款的构成
22号地块为净地出让价格,包括补偿安置成本、政府土地收益、土地出让业务费、规费及服务费;23号地块为毛地出让价格,不包括补偿安置成本;挂牌价(或成交价)不含相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及土地交易契税。
五、交易时间及办法:自《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3日12时止接受申请人咨询、索取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申请。申请人经审查取得竞价资格后于10月24日-11月7日12时止(工作日)按规定加价幅度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含截止时最后有效报价者)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需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1、22号地块西侧必须按规范建设幼儿园及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
2、关于住房结构比例方面,须依照现行政策按市有权部门的要求办理
七、竞买人须提交的材料
《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到帐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承办,有关挂牌出让宗地详细资料请于2007年9月25日起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申领。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次挂牌地块拥有解释权和应急处置权。 |
联系方法:
地点:新沂市公园路国土资源大厦
咨询电话:0516--88893268
联系人:刘莉
网址:www.xy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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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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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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