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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7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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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城市建设,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7年1月30日下午(古历十二月十二日)在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出让位于下垟底村三桥渠以南(原东方化工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本出让地块座落在下垟底村三桥渠以南(原东方化工厂),净出让总面积约为12925.71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交通方便、环境优美,是居住的好去处。
二、规划要求及经济技术指标: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1.0<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具体见2006年11月23日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
三、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城建部门规定的资质要求,在本县内尚未按规定缴清出让金的不能参加本次竞买),均可参加。
四、出让方式、起拍价和年限:
出让采取公开拍卖方式,以价高者成交,当场签订出让合同和办理公证手续。如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则终止拍卖。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1000万元。(设保留价)
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及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2007年1月29日上午8时起至1月30日上午11时正止的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仙居县国土地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
报名方法:凭介绍信、资质证书、交纳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资料费500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保证金开户行:仙居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1110081010201000022233;
出让金开户行:工行,账号:1207051109049000961,户名:仙居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07年1月30日下午3时正。
拍卖地点: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七、付款方式:
未竞得者可在出让结束后3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当天签订出让合同,并在2007年2月12日前交付400万元出让金,其余在2007年3月1日前交清。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联系人:蒋朝海 王美萍
联系电话:0576-77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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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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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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