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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吴自然资规告字[2021]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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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经吴兴区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吴土2021(坡)-34号等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吴土2021(坡)-34号 | 东林镇南山村及三合村之间(东林镇NS-01-01C、E号地块) | 商业用地(旅馆用地≤30%,商务金融用地≥70%)[用地40年] | 8636 | 1.5-2.0 | 1032 | 206.4 | 吴土2021(坡)-35号 | 东林镇南山村及三合村之间(东林镇NS-01-02D、E、F、H、G号地块) | 商业用地(旅馆用地≤30%,商务金融用地≥70%)[用地40年] | 19783 | 1.5-2.0 | 2364 | 472.8 |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二)地块要求用于建设“坡地村镇”项目,项目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18〕64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8号)文件有关要求,且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坡地村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
(三)地块竞得人须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妥善处理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和征地安置补偿等工作。
(四)东林镇NS-01-01C、E号地块内的已建建筑及设备由竞得人按成交之日的评估价格支付给原投资方,如由原投资方竞得的,则无需另行支付;竞得人如需继续保留已建建筑物的,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消防、安监、建设等手续。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的工作时间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16:00时。
(三)拍卖时间:
吴土2021(坡)-34号地块:2021年5月13日上午09:00
吴土2021(坡)-35号地块: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付款时间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五)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六)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东林镇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黄女士,0572-2536857
东林镇自然资源所,郑先生,0572-255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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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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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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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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