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备注 |
2021GC14015 | 北海大道以西、向海大道以北 | 20794.47平方米(折31.19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科研、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 | ≤2.5 | ≤30% | ≥30% | ≤100米 | -- | 科研用地50年,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3939万元(折126.28万元/亩,平均楼面价758元/平方米) | 1182 | 10 | 科研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70%,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0%。 |
2021GC14016 | 向海大道北侧、北海大道以西 | 74643.91平方米(折111.9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 ≤2.5 | ≤25% | ≥30% | ≤80米,需突出天际线变化,居住建筑不得设置断崖式天际线,为营造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在满足机场净空、微波通道等相应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局部突破80米限高。 | --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43384万元(折387.48万元/亩,平均楼面价2325元/平方米) | 13016 | 10 | 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95%-97%,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5%。 |
2021GC14017 | 四川路以东、金海岸大道以南 | 16207.21平方米(折24.31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商务金融用地 | ≤1.2 | ≤15% | ≥30% | -- | -- | 40年 | 5665万元(折233.02万元/亩,平均楼面价2913元/平方米) | 2833 | 10 | 与西南角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指标;该宗地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北海市(北部湾)旅游集散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建成后,无偿提供1000平方米的房产给和平村村委使用;无偿提供5000平方米的房产给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
2021GC14018 | 南珠大道以东、重庆路南侧 | 121768.6平方米(折182.65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 ≤2.5 | ≤22% | ≥30% | ≤80米,需突出天际线变化,居住建筑不得设置断崖式天际线,为营造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在满足机场净空、微波通道等相应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局部突破80米限高。 | --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40476万元(折 221.6万元/亩,平均楼面价1330元/平方米) | 12143 | 10 | 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85%~95%,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5%~15%。该宗地需向政府提供搬迁安置房,用于搬迁安置的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城镇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60%,安置房须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安置房套型及交房标准按《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北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按毛坯房(含水、电安装到户外,排水管安装完,安装大门及全部外窗,外墙按设计建设,内墙抹砂浆并刮腻子,地面抹水泥砂浆)的标准进行交房。安置房以住建部门审核并报政府批准的成本价回购。 |
2021GC14019 | 福成至白龙规划路以东、向海大道北侧 | 5333.3平方米(折8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0.5 | ≤28% | -- | -- | -- | 40 | 1436万元(折179.5万元/亩) | 718 | 10 | 建筑高度根据设备安装结果控制。该宗地需建设总容积大于210m3的加油站。 |
2021GC14020 |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四号路以西、七号路以北 | 109112.04平方米(折163.67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工业用地 | ≥0.7且≤1.8 | ≥35%且≤65% | -- | -- | 金属制品业 | 50 | 2718万元(折16.61万元/亩) | 1359 | 10 | 与东面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技术经济指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在东面相邻用地已经建设的,该用地范围内不再安排;投资强度不低于390万元/亩;项目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 |
2021GC14021 |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四号路以西、纬四路以南 | 32916.11平方米(折49.37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 | ≥0.6且≤1.8 | ≥35%且≤65% | -- | -- | 综合型 | 50 | 945万元(折19.14万元/亩) | 473 | 10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有效仓储用地比例≥45%,内部通道及停车场用地比例≥20%;物流强度≥2万吨/年·公顷;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