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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2021年第19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产业类型
建筑高度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备注
2021GC19032
金海岸大道以南、东海路以东
201420.75平方米(折302.13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教育用地(高等院校用地)
≥0.7且≤1.1
≥20%且≤35%
≥35%
--
≤60米
50年
20143万元(折66.67万元/亩)
10072
10
1.若该地块与周边用地为同一土地竞得人,则与相邻地块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指标。2.建设要求:(1)学校性质为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办学专业不少于20个专业,办学规模不少于10000名学生。(3)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地上设施须均为教学及其相关设施。(4)竞得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完工。
2021GC19033
福成产业园纬二路交经三路西北角
77321.61平方米(折115.98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工业用地
≥1.1且≤1.5
≥35%且≤65%
≥10%且≤20%
农副产品加工业
--
50年
2792万元(折24.07万元/亩)
1396
1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7%。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项目产出强度不低于22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65万元/公顷。

  
  上述地块均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编号为2021GC19032号地块竞买申请人举办的高校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北海市教育局的审核意见。
  
  三、出让方式:本期出让地块均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6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6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16时。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1)2021GC19032地块,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2)2021GC19033地块,成交价款分三期缴纳,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款50%,第二期不低于30%,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以上各期缴款均不计收利息)。如1年内未按期缴纳成交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交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纳的成交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51681、0779-2073639
  
  开户单位: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建行北海市深圳路支行45050165510600000008
2
农行北海市银河支行20708801040002657
3
中行北海分行613257501958
4
北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850812010103219415
5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800051203388888
6
交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455060800018150097052
7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556010100100005589
8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660800087079200010
9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2107500019300065288

  
  九、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方法: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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