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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丽土告字〔2022〕8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2年3月10日10时以拍卖方式出让丽水南城余庄前A-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环一路与桐岭街交叉口东北侧(详见示意图)。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编号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保证金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万元)
(万元)
丽水南城余庄前A-10-6地块
52293
1.9-2.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000-5000平方米)
≤25
≥30
55000
27500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除外。本次拍卖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若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无注册公司的,报名参加竞买时须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地块土地使用权后须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四、该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竞配建”土地出让方式,具体详见本地块出让须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9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0时至最高价产生。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由买受人负责。
  
  (二)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至成交价款的50%,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四)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申请人应于申请竞买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交地时间为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2600187、2990205
  
  联系人:叶先生、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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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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