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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嘉土[2003]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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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现对下列4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面积(㎡) | 出让年限 | 规划用途 | 起始价(元/㎡) | 1 | 2003-80 | 秀城区新丰镇府南街南侧,警署东侧 | 9833 | 40、70 | 商住 | 400 | 2 | 2003-81 | 秀城区余新镇余贤埭街南侧,幸福桥北桥堍东侧 | 1709 | 70 | 住宅 | 420 | 3 | 2003-82 | 秀城区凤桥镇凤余公路连接线,河流东侧 | 100002 | 40、70 | 商住 | 375 | 4 | 2003-83 | 秀城区凤桥镇大桥南路西侧,凤南公路北侧,民宅东侧 | 11904 | 40、70 | 商住 | 300 |
具体的开发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在挂牌出让文件中规定。
二、 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03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
挂牌(报价)地点:嘉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洪兴路59号)。
三、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四、 挂牌出让文件的索购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自2003年10月29日至2003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购挂牌出让文件。竞买具体规定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 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03年11月6日至2003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竞买的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挂牌文件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向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发给由本局统一制作的竞买许可证明。 |
联系方法:
联系人:金小姐
联系电话:(0573)213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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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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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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