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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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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单元地块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元/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园丁村和平南路西侧地块 | 和平南路 | 4099 | 商业住宅 | 不大于2.6(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35%) | 不大于46.2% |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80 | 3500(设保留价) | 2 | 平安叉口15号地块 | 四七省道北侧 | 17599 | 商业住宅 | 1.9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5%) | 不大于28%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00 | 1165(设保留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6日至2007年6月26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6日8时至16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交报名资料费200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6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6月27日9时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举办。
七、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号:012269000000079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系人:周成娟、王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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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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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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