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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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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年) | (万元) | (万元) | 1 | 海自然字24011号 | 许村镇莫河路西侧、崇韵街南侧 | 5.607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安置房 | 2.0-2.3 | ≤30%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300 | 16350 | 2 | 海自然字24033号 | 丁桥镇海潮路东侧、辛江塘河南侧 | 2.5309 | 城镇住宅用地 | 安置房 | 1.5-2.0 | ≤30% | ≥30% | 70年 | 2100 | 10490 |
二、拍卖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9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9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6:00);
拍卖时间:2024年4月10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28170,沈先生,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1.海自然字24011号地块:本项目涉及的商业和住宅用房全部用于安置,由属地国资公司以5000元/平方米进行100%回购,不动产发票开具、资金支付节点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许村镇莫河路西侧崇韵街南侧地块回购商品房协议书(样稿)》。
2.海自然字24033号地块:①本项目由属地国资公司以7500元/平方米进行100%回购;②本地块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资金支付节点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丁桥镇海潮路东侧、新江塘南侧地块回购商品房协议书》;③地块内附着物由属地政府负责交地期前完成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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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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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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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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