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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泾国土资告字[2008]第2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花林茶场一宗土地(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及面积:该宗土地位于泾县黄村镇花林茶场东侧,总出让面积为35350.85㎡,分别为17526.48㎡和17824.37㎡。
  
  2、用地性质及出让期限:用途为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类),出让期限为50年。
  
  3、规划主要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其它详见《花林茶场部分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4、供地条件及交款、交地时间:土地利用现状出让;竞得者在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并缴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可抵充)、契税和相关规费后,出让方于十个工作日内向竞得者交付土地。
  
  二、挂牌起始价与增价幅度
  
  该宗地起挂价为120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元/㎡。
  
  三、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者应当单独申请。凡有意者请于2008年3月4日8时30分—3月24日16时30分持有效证件到泾县国土局二楼办理报名手续,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和资料费200元,领取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四、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于2008年3月17日9时至2008年3月26日16时在泾县国土局二楼举行。若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挂牌自动转为拍卖方式,挂牌公告即为拍卖公告,拍卖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9时在泾县国土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五、其它事项
  
  1、宗地必须同时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发〔2004〕232号)的规定。投资强度每亩不得低于38万元,容积率≥0.8,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竞得者须在半年时间内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后到县国土局正式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特殊情况,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其土地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
  
  2、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花林茶场部分地块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实施。
  
  3、竞买人须遵守《挂牌出让须知》的约定。
  
  开户单位: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泾县建行
  
  帐号:34001756508050528484

联系方法:


  联系人:葛峰、巢敏
  
  联系电话:0563-5120616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路国土资源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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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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