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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黄土资告字[2008]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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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头陀镇浦口村浦口大道西侧地块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的地块位于头陀镇浦口村浦口大道西侧,东至用地界线;南至用地界线;西至12米规划路;北至长决线。本次出让的土地共2幢24间,编号为A2幢和A3幢,每间长12.5米、宽3.8米(均以墙中与墙中尺寸),每间占地、出让面积47.5M2;东、西共用山墙分摊土地面积不作确权。具体出让情况见下表:
地块位置 | 每间占地面积(M2) | 出让总间数 | 规划用途 | 开发程度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 | 起叫价(万元/间) | 竞买保证金(万元/间) | 土地出让年 限 | 头陀镇浦口村浦口大道西侧地块A2、A3幢 | 47.5 | 24 | 住宅 | 现状 | A2幢为3层A3幢为4层 | A2幢14.24米以下、A3幢17.14米以下 | 20 | 7 | 70年 |
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契税。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政府将设立底价(最低保留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遇报名申请竞买间数不足出让间数的二倍时,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本次拍卖间数。
四、本次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休息日不受理),到北洋国土资源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5日-2008年9月18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到北洋国土资源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9时在头陀镇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竞得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二)竞得人应在该幅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缴清全部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放弃,则没收以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土地使用权受让资格。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北洋国土资源所
开户行:农行头陀分理处
账号:915901040008776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北洋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84965868、84961689
联系人:王先生、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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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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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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