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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2004]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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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华市婺城新城区(白龙桥镇)G20-23、G06左、G06右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白龙桥镇),其中G20-23地块四至:东:迎龙路道路红线及变电所,南:空地,西:规划区间道路红线,北:规划区间道路红线,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面积27495平方米,以现状出让;G06左地块四至:东:G06右待出让地块,南:三三0国道公路留地,西:金华溶解乙炔厂,北:规划区间道路留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面积为37356平方米。以现状出让; G06右地块四至:东:通江路公路留地,南:三三0国道公路留地,西:G06左待出让地块,北:规划区间道路留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面积为37335平方米,以现状出让。以上地块具体位置见出让红线图。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编号 | 土地面积(M2) | 出 让年 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起拍价(元/M2) | 保证金(万元) | 土 地用 途 | 容积率 | 建 筑密 度 | 绿地率 | G20-23 | 2749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用地 | ≤1.2 | ≤28% | ≥40% | 830 | 1100 | G06左 | 37356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用地 | ≤1.2 | ≤26% | ≥40% | 740 | 1350 | G06右 | 373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用地 | ≤1.2 | ≤26% | ≥40% | 800 | 1500 |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设保留价)。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或个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地点:2004年6月14日起至2004年6月16日15时止。金华市八一南街467号信华房产大楼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六、拍卖时间、地点: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整在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五楼土地拍卖大厅进行。
七、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应同时交纳G20-23地块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不计息)、G06左地块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50万元(不计息)、G06右地块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不计息),以上拍卖成交后竟买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20%转为定金,定金在最后一期抵作出让金。
八、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其它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可领取出让资料。本次出让由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
九、其他事项:拍卖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规定。
十、本规定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垂询。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东来 陈志宏
联系电话:0579-2398090 0579-22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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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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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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