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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9月5日至9月15日挂牌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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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市区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情况
序号 | 位 置 | 出让地块状况 | 规划用途 | 出让面积(亩)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机动车位 | 自行车位 | 出 让年 限 | 挂牌价(万元/亩) | 保证金 (万元) | 2004I1 | 马陵路商业街,东至运河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幸福路,北至规划支路 | 毛地 | 商业 | 219.93 | 按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 40 | 10 | 1100 | 2004I2 | 市经济开发区,东至世纪大道,南至青岛路,西至宿迁市金路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北至徐淮路绿化带 | 毛地 | 商业 | 54.5 | ≤45% | ≥35% | 40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500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40 | 30 | 700 | 2004I3 | 市经济开发区,东至发展大道,南至浦东路,西至通成山庄,北至青岛路 | 净地 | 商住 | 113 | ≤35% | ≥35% | 0.5辆/户4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2辆/户50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居住70商业40 | 36 | 1600 |
所有地块退红线等按市规划局要求执行,其它规划要求见出让文件中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条件中没有明确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划要求执行。
二、购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购买。
三、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购买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4年9月14日17时,到宿迁市投资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报名,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有关出让文件。竞买成交者,履约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履约保证金自挂牌截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个人购买的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出让方式:上述三宗土地均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04年9月5日至2004年9月15日16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宗地若有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对该地块实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报价方式:本次出让的毛地地块挂牌价和购买价均为纯地价(不含地面附着物拆迁及其它部门的税费等),净地地块挂牌价和购买价含地面附着物拆迁费用(不含其它部门的税费等),购买人将填好的报价单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购买由本人签字)后,于2004年9月5日至9月15日上午报送宿迁市投资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2004年9月15日15:00至16:00时报送宿迁市招投标市场。报价增幅为2000元/亩或2000元/亩的整倍数。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报价。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杜陆军 叶大凯
联系电话:(0527)435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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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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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200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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