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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4)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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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胜利西路以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见下表:
土地座落 | 出让面 积 | 用地性 质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备注 | 县城胜利西路以北,浦源大道以南 | 10566平方米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300万元 | 122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规划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4 | 45% | 20% |
二、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拍卖时间、地点及办法:拍卖时间为2004年11月11日,拍卖地点另行确定。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需在2004年11月10日下午三时前到安吉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科购领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的报名)
(3)拍卖起始价及加价办法: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220万元(设保留底价),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4年11月11日至2004年11月24日15: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04年11月22日下午15: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4)竞买人须提交资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
(5)拍卖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6)竞买报名地点: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徐先生 冯小姐
联系电话:0572—50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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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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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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