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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桐土告字[2011]08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桐土储[2009]03号地块位于桐乡市振东新区莲花东路南侧。地块出让面积29602.02平方米。规划用途:公共设施用地(非市属办公),出让年限:40年。具体规划指标:容积率:1.3-1.7。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
  
  二、挂牌起拍价及报价增幅
  
  该地块起始价5000万元(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增幅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倍数整,以起始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挂牌保证金为1100万元。挂牌保证金的5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另外50%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复核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如受让单位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空闲土地记录,且闲置、空闲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土地受让人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和分割转让。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请于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3月22日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文件。
  
  4.申请人请于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22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向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6.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8:30时至2011年3月24日15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7.出让金缴付时间:出让金须在2011年5月24日前缴付。
  
  8.宗地利用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电、通水、路。
  
  9.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保证金账户:户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支行
  
  账号:33001637235056118528
  
  四、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挂牌文件
  
  

联系方法:


  联系人: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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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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