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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5年G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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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省政府11号令《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自2005年6月22日起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宿迁经济开发区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出让土地面积、规划土地用途见附表)
(一) [2005G1]号
地块位置:该宗地分为两个区,均位于宿迁经济开发区。其四至位置:一区东至发展大道,南至汕头路,西至人民大道,北至梨北路;二区东至人民大道,西至空地,南至洋大河绿化带,北至金陵南路。(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见规划红线图)
规划土地用途:商业、居住用地。
相关规划条件: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该地块具体规划条件请见宿迁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 [2005G2]号
地块位置:位于宿迁经济开发区。其四至位置:东至发展大道,南至万福隆商贸,西至天星花园,北至威海路绿化带。(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见规划红线图)
规划土地用途:商业、居住用地。
相关规划条件: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该地块具体规划条件请见宿迁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供地方式、出让年限及出让条件
供地方式:上述两宗地块中G1地块为净地出让;G2地块为毛地出让。
出让年限(见附表)
三、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须按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自2005年7月1日起至2005年7月21日下午5:00止。
报名地点: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⑹联合购买的提供联合购买协议书及购买人证明等(原件)。
其中⑴—⑷项须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五、挂牌出让起始价、底价和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本次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见附表)
六、竞买报价时间、地点
报价方式: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接受报价时间、资料索取时间及挂牌出让推介答疑时间见附表。
挂牌和竞买地点:宿迁市招投标中心(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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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地块名称 | 出让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竞 买保证金 | 报名时间 | 接受报价时间 | 索取资料时 间 | 答疑会时 间 | 2005G1 | 总面积274亩,其中:一区115亩,二区159亩 | 商业居住 | 40年70年 | 总额5000万元 | 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5000万元 | 7月1日起至7月21日17:00时止 | 7月12日至7月22日上午9时 | 7月7日 | 7月8日上午9时 | 2005G2 | 19.5 | 商业居住 | 40年70年 | 26万元/亩 | 2000元/亩或其整倍数 | 500万元 | 7月1日起至7月21日17:00时止 | 7月12日至7月22日下午3:30分 | 7月7日 | 7月8日上午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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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国土局窗口
邮 编:223800
联系人:陈贝贝 徐奎高
电 话:0527-8105510 4380309
传 真:0527-81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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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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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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