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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公告
津宝(挂)20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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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14-001、津武(挂)2013-191、津武(挂)2013-164、津武(挂)2013-165、津武(挂)2013-166、津武(挂)2013-226共计6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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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现状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 摘牌时间 | 备注 | 1 | 津武(挂)2013-191 | 武清区陈咀镇京福公路西侧 | 场清地平 | 3838.8 | 批发零售 | 建筑面积不大于800平方米 | / | / | / | 40年 | 350 | 350 | 2014年2月24日16:30 | 2014年2月24日17:30 | 2014年2月26日14:2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 2 | 津宝(挂)2014-001 | 宝坻区史各庄镇通唐公路改线南侧、通唐公路北侧 | 场地平整 | 13328.7 | 批发零售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20% | / | 40年 | 2500 | 900 | 2014年2月24日16:30 | 2014年2月24日17:30 | 2014年2月26日14:4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 3 | 津武(挂)2013-164 |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京滨大道南侧 | 场清地平 | 20031.5 | 商服 | 不大于2.0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5% | / | 40年 | 2410 | 1000 | 2014年2月24日16:30 | 2014年2月24日17:30 | 2014年2月26日15:2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 4 | 津武(挂)2013-165 |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京滨大道北侧 | 场清地平 | 30108.7 | 城镇住宅 | 1.0-2.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40% | / | 70年 | 4320 | 1500 | 2014年2月24日16:30 | 2014年2月24日17:30 | 2014年2月26日15:4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容积率规模中应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 5836.3 | 商服 | 不大于2.0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5% | / | 40年 | 5 | 津武(挂)2013-166 |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京滨大道南侧 | 场清地平 | 43319.3 | 商服 | 不大于2.0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5% | / | 40年 | 5200 | 1740 | 2014年2月24日16:30 | 2014年2月24日17:30 | 2014年2月26日16:0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 6 | 津武(挂)2013-226 | 武清区京滨大道南侧 | 场清地平 | 33312.2 | 城镇住宅 | 1.0-2.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0% | / | 70年 | 4000 | 1400 | 2014年2月24日16:30 | 2014年2月24日17:30 | 2014年2月26日16:2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
各出让地块中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津宝(挂)2014-001: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宝坻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宝坻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津武(挂)2013-164、津武(挂)2013-165、津武(挂)2013-166、津武(挂)2013-226: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武清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武清区大王古庄镇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津武(挂)2013-191: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武清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武清区陈咀镇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16日,自2014年1月30日至2014年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6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2)23195960
王女士联系电话:(022)23195963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22)29998069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022)82112600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杨春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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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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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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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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