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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即土告字[2014]69号
  经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Y14-87
宗地总面积:
34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海泉路以南、天泰路以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18.363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07814BA0040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618.3631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JY14-88
宗地总面积:
2412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海泉路以南、天泰路以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科教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63.707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07814BA0039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063.7072万元
加价幅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拍卖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即墨市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即墨市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24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4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0月2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0月29日10时00分在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即墨市振中街7号
  
  联系人:李顺梁马丕山
  
  联系电话:89062717
  
  开户单位:即墨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
  
  银行帐号:9020102600242050003942
  
  

联系方法: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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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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