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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6]3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6001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F分区F13-3-1/02、F13-3-2/02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5348
≤6955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888
267
16002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E标准分区E35-1/03、E32-1/03、E34/02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42310
≤146576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36644
18322
16003
南岸区南坪组团I分区I11-1-4/05号宗地
其它商务用地
23937
≤76598
≤45%
≥30%
15206
7603
16004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E标准分区E3-1/01、E3-2/01、E4-1/01、E5-1/01、E6-1/01、E7-1/01、E8-1/01、E10-1/01号宗地
B29-其它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二类居住、商业、商务用地
272600
≤378101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34606
6922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16004:宗地中E3-1/01、E4-1/01、E5-1/01、E6-1/01地块规划用途为B29-其它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土地面积为132940平方米(约199.41亩);其余为二类居住、商业、商务用地,土地面积139660平方米(约209.49亩)。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6005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Z分区Z23-1/04(部分一)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纺织业
10326
≥0.8
≥7000
≥15000
796
398
G16006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Z分区Z23-1/04(部分二)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3281
≥0.7
≥7000
≥15000
1036
518
G16007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Z分区Z23-1/04(部分三)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8016
≥0.7
≥7000
≥15000
1388
694
G16008
巴南区鱼洞组团P分区P02-02/03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55718
≥0.7
≥7000
≥12000
3727
746
G16009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Q标准分区Q6-1/02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专用设备制造业
25952
≥0.7
≥6690
≥12000
1248
250
G16010
两江新区两路组团K标准分区K09-1/02(部分二)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仓储物流
100375
≤1.5
/
/
7905
1581
G16011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分区B3-1/01、B4-1/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92027
≥0.7
≥6000
≥12000
3175
635
G16012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标准分区B9-3/02(部分四)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6884
≥0.7
≥5625
≥11625
1009
202
G16013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分区T7-3/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5141
≥0.7
≥5000
≥10000
1138
228
G16014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标准分区T7-1/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63389
≥0.7
≥5000
≥10000
1611
323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6005: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Z分区Z23-1/04(部分一、二、三、四 )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4、G16006: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Z分区Z23-1/04(部分一、二、三、四 )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5、G16007: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Z分区Z23-1/04(部分一、二、三、四 )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6、G1600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鱼洞组团P分区P02-02/03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7、G1600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沙)环准〔2010〕023号)。8、G16010: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K09-1/02部分二号地块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08号)要求执行。9、G16011: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17-1/01号地块等九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6〕14号)要求执行。10、G16012: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17-1/01号地块等九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6〕14号)要求执行。11、G16013: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7-3/01号地块等十八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29号)要求执行。12、G16014: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7-1/01号地块等十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03号)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2月25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2016年2月5日12:00时-2016年2月25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6年2月5日12:00时-2016年2月25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2月25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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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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