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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国土资源局11月22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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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5年11月22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东至体育馆田径场,南至游泳馆,西至金临小区,北至长兴中学.
2、地块面积:净出让面积5940.23平方米
3、起拍价: 625 万元(设置保留价)
4、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5、出让年限:70年
6、地块现状:净地出让
二、土地开发要求
1、容积率:≤1.5 (但不得小于1.0)
2、建筑密度:≤35%
3、绿化率:≥30%
具体土地开发要求详见有关拍卖文件。
三、有关事宜:
1、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参加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5年11月2日上午8时起至2005年11 月22 日上午11时止,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办法: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证件。
4、报名登记时须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竞得后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未竞得者全部退还(不计息)。竞得者不在当日内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
5、土地出让方式: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竞买申请人超过法定人数(三人),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申请人少于法定人数时,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5年11月23日上午8时至2005年12 月6 日下午4时止,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12月5 日下午4时止,挂牌地点:浙江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
联系方法: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所 方勇
电 话:0572-6203176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韦建强
电 话: 0572-603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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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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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200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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