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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奉土出告字[2017]0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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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溪口镇大岙工业4-1-4号地块等5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准入条件 | 溪口镇大岙工业4-1-4号地块 | 13333 | 工业 | 50 | ≥0.6且≤2.0 | ≥30% 且≤50% | 20% | 4500 | 400 | 40 | 产业条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符合环保、用能条件;其他条件:年土地产出≥320万元/亩,年土地税收≥8.8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7%等相关控制指标的规定。 | 溪口镇大岙工业4-1-5号地块 | 13383 | 工业 | 50 | ≥0.6且≤2.0 | ≥30% 且≤50% | 20% | 4500 | 401 | 41 | 产业条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符合环保、用能条件;其他条件:年土地产出≥320万元/亩,年土地税收≥8.8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7%等相关控制指标的规定。 |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准入条件 | 溪口镇大岙工业 5号地块 | 17247 | 工业 | 50 | ≥0.6且≤2.0 | ≥30% 且≤50% | 20% | 4500 | 517 | 52 | 产业条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符合环保、用能条件;其他条件:年土地产出≥320万元/亩,年土地税收≥8.8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7%等相关控制指标的规定。 | 溪口镇大岙工业 6-1号地块 | 12533 | 工业 | 50 | ≥0.6且≤2.0 | ≥30% 且≤50% | 20% | 4500 | 376 | 38 | 产业条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符合环保、用能条件;其他条件:年土地产出≥320万元/亩,年土地税收≥8.8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7%等相关控制指标的规定。 | 溪口镇大岙工业 6-2号地块 | 15285 | 工业 | 50 | ≥0.6且≤2.0 | ≥30% 且≤50% | 20% | 4500 | 459 | 46 | 产业条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符合环保、用能条件;其他条件:年土地产出≥320万元/亩,年土地税收≥8.8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7%等相关控制指标的规定。 |
注:溪口镇大岙工业4-1-5号、5号、6-2号地块出让地价均不含耕地占用税。
上述地块均位于溪口镇,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21日(工作日)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23日(工作日)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11时(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2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4时至2017年6月26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42室
联系人:何女士、叶女士、石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6、0574-88587159、0574-88529434
开户单位: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银行帐号:830601201110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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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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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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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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