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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台土公(200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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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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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03年6月12日上午9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公开拍卖椒江葭沚三角地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情况
1.该地块位于台州市椒江葭沚大转盘东北侧,东至一期地块用地界线,南至中山西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黄海公路。其区域条件优越,是椒江城区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地段。
2.葭沚三角地块是一个整体开发小区,必须统一冠名、统一物业、统一配套(分期实施中区内配套设施要统一布局,资源共享),公用配套和设计须经葭沚旧城改造指挥部认可。
二、规划要求和出让年限
该宗地出让面积为3.5333公顷(53亩),总建筑面积少于或等于8.2万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现暂定为2720平方米(其实际面积以规划为准,差额地价按实调整),容积率少于或等于2.32(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密度少于或等于13%,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高度以高层为主,不超过100米,规划使用性质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出让方式和起拍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进行。起拍价为每亩83万元人民币(不含城市配套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50天内付清。
四、土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以上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拍卖竞买。如报名者少于3家,则拍卖会取消。
五、拍卖时间、地点
2003年6月12日9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六、报名事宜
自2003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10日15时止到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府大道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书,并缴纳竞投保证金800万元人民币。拍卖结束后,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七、有关拍卖资料及地块详细资料可到台州市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
联系方法:
陈松:0576-8511329
吴万福:0576-8301063
财务:施爱军:0576-85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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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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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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