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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高邮市国土资源局6月30日至7月16日挂牌出让四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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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对市区内四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棉麻公司地块
土地座落:通湖路北侧、工行西侧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综合用地
宗地面积:80.397亩
出让面积:61.866亩(交地时以实际勘丈面积为准)
建设要求:
商业住宅综合用地:建筑密度33.2%;容积率1.3;绿化率32%。
该地块规划方案须经市规划、建设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2.地块名称:清华园地块
土地座落:高邮市中学北侧、环城南路西侧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综合用地
宗地面积:140.67亩
出让面积:130.773亩(交地时以实际勘丈面积为准)
建设要求:建筑密度24.7%;容积率1.37;绿化率40%,日照间距1:1.3。
注:三条主干道由竞得者筹建。
该地块规划方案须经市规划、建设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3.地块名称:运管处地块
土地座落:文游中路西侧、万斤河北侧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出让面积:4.71亩(交地时以实际勘丈面积为准)
建设要求:
(1)商业用地:建筑层次:4—6层;容积率1.7;绿化率34.4%。
该地块规划方案须经市规划、建设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4.地块名称:玉带河二期改造工程地块
土地座落:蝶园路西侧、东营巷北侧、玉带河南侧、居民住宅东侧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综合用地
出让面积:18.4亩(交地时以实际勘丈面积为准)
建设要求:
容积率1.62;绿化率30.5%;建筑密度37.1%。
该地块规划方案须经市规划、建设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供地方式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供地方式:
1、 棉麻公司地块外部条件:(路、水、电)均以现状为准;内部条件:以净地交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2、清华园地块外部条件:(路、水、电)均以现状为准;内部条件:以现状交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3、运管处地块外部条件:(路、水、电)均以现状为准;内部条件:以净地交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
4、玉带河二期改造工程地块外部条件:(路、水、电)均以现状为准;内部条件:以净地交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三、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履约保证金
1、棉麻公司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91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倍数,竞买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2、清华园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135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倍数,竞买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3、运管处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民币258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倍数,竞买履约保证金150万元。
4、玉带河二期改造工程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民币币1178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倍数,竞买履约保证金300万元。
五、土地出让金付款方式
上述地块的竞得者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与高邮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当场交付成交价30%的合同定金,余款在交地时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抵算土地出让金。
六、交地时间
1、棉麻公司地块于成交后三个月交地;
2、清华园地块于成交后二个月交地;
3、运管处地块于成交后二个月交地;
4、玉带河二期改造工程地块于成交后二个月交地。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竞买履约保证金交至市土地开发储备公司;开户行:中行蝶园分理处;帐号:16937708093001
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报价。
八、竞买报价时间及地点
竞买报价时间自2003年6月30日起至2003年7月16日下午五时止,挂牌和竞买地点,高邮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在挂牌截止期止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详细情况从即日起到高邮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14-4613965
联系人:时锋、李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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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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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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