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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公告
(饶土告[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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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06-11号、2006-12号、三清6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买地块概况及要求
本次竞买出让2006-11号地块位于市庆丰路西侧、三清山大道北侧,为原上饶市洗涤剂厂用地,土地面积为6338.6平方米;2006-12号地块位于市信州区茅家岭松林1号,为原上饶地区酒厂用地,土地面积为18236.5平方米,三清6号地块位于三清山金沙规划区,土地面积为3438.38平方米。根据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要求,2006-11号、2006-12号地块中的70%用地应用于兴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二、竞买地块的主要指标、竞买起始价及地块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
地块编号 | 占地面积(m2) | 用地性质 | 使用年限(年) | 竞买起始价(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买方式 | 2006-11号 | 6338.6 | 商业、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370 | 100 | 拍卖或挂牌 | 2006-12号 | 18236.5 | 商业、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560 | 100 | 拍卖或挂牌 | 三清6号 | 3438.38 | 商业旅游业(缆车站用地) | 40年 | 380 | 100 | 拍卖或挂牌 |
备注:以上地块的竞买价格均含土地契税。
三、竞买对象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单位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竞买者须在2006年8月30日至2006年9月27日上午11时前到上饶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有关资料。
2、报名地点:上饶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五三大道东延段15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06年9月27日前到上饶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出让方式:本次拍卖或挂牌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若该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者在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出让方式采用拍卖;不足三人的,出让方式采用挂牌。
5、竞买时间:本次拍卖时间为:2006年9月28日下午3时。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8日下午4时止。
6、交纳保证金及土地价款的银行账户:
户名:上饶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
开户银行:信州区农信社营业部
账 号:159029010000001128
五、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陈先生 张先生 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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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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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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