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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07〕25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1全塘镇滨海四路东侧3732.8商业 住宅1.5—2.0<40%<18米>15%商业40年住宅70年80400
2全塘镇滨海四路东侧3106.6商业 住宅1.5—2.0<40%<18米>15%商业40年住宅70年60330
3林埭镇林中路北侧1710.0住宅<1.7<52%<10米>20%70年15105
4广陈镇振广西路北侧2478.0商办 住宅≤1.8≤35%<20米>15%商办40年住宅70年50265
5广陈镇振广西路南侧193.5商业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40年948
6广陈镇振广西路南侧37.3金融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40年527


  说明:(1)1—2号地块视报名情况确定公开出让方式。若竞买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按拍卖方式出让;若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出让方式将于2007年12月24日16时后确定。
  
  (2)3—6号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
  
  二、出让地块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平湖市林埭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交纳保证金15万元,并愿意出价105万元受让3号地块。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地块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已成立的除外),并以此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7年12月5日至2007年12月24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1—2号地块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24日16时整;3—6号地块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2日16时整,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名期间可领取公开出让文件。
  
  3、报价时间: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4日14时整。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1—2号地块若按拍卖方式出让,则拍卖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14时30分。
  
  2、公开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1月4日14时30分。
  
  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号:860028666708094001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128778、85261162
  
  联系人:褚先生、王先生、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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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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